028-61558181
搜索
周玲律师 - 四川省刑事专业律师|200+刑事案件|成都市律协刑法委委员 -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周玲

四川省刑事专业律师|200+刑事案件|成都市律协刑法委委员

周玲律师的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

专业概况

周玲律师,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毕业,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四川省刑事专业律师。周律师现任成都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刑专委委员、第八届刑法委委员,并曾荣获“2019-2020年度成都市优秀律师”、“2020年度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

周玲律师执业11年,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自执业至今参与经办刑事案件两百余起,擅长黄赌毒类、传销、诈骗、经济和暴力犯罪类等案件。自执业以来,周律师始终相信案件有繁简之别,但无大小之分,每一个案件都应全力以赴,最大程度的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主要执业领域

  • 刑事辩护与代理

  • 传销犯罪、诈骗犯罪及经济犯罪辩护

  • 黄赌毒类犯罪辩护

  • 重大暴力犯罪辩护

参与办理成功案例

  • 1、罗某贩卖毒品案: 罗某在37天内获撤案释放,达到无罪效果。

  • 2、郑某某盗窃罪案: 在37天内因证据不足取保候审,后该案未移送起诉,达到无罪效果。

  • 3、杨某某盗窃罪案: 检察院指控杨某某二人共谋,以帮被害人购买保险为由,用其手机先后转走被害人63000余元。辩护律师为杨某某争取到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轻判结果。

  • 4、李某强奸罪案: 在37天内取保候审,后该案做撤案处理,达到无罪效果。

  • 5、黄某某放火罪案: 在37天内取保候审,后在检察院阶段争取到不起诉,达到无罪效果。

  • 6、李某某诈骗罪案: 在37天内取保候审,后案件未移送起诉,达到无罪效果。

  • 7、熊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 在检察院阶段争取到不起诉,达到无罪效果。

  • 8、舒某运输毒品罪案: 检察院指控其背包运输海洛因8公斤多,经律师辩护成功保命,获死缓。

  • 9、周某某制造毒品罪案: 检察院指控其参与制造毒品,共制造出甲基苯丙胺30000克,经律师辩护为其争取到有期徒刑十二年的轻判结果。

  • 10、杜某某诈骗罪案: 杜某是某公司法律顾问,被检察院以涉嫌电信诈骗共犯起诉,律师做无罪辩护,法院改判帮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达到实报实销的效果。后该案历经6年,再审改判无罪。

  • 11、廖某某故意伤害罪案: 检察院指控廖某某持刀伤害他人致轻伤二级,律师认为本案系正当防卫,做无罪辩护,两次庭审后对廖某某做了取保处理,后法院判决廖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达到实报实销的效果。

  • 12、王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 检察院指控王某在“善心汇”整个网络中心处于第10层,其下级网络有19层,直接下级24人,总下级会员33290人。完成54次赠与、累计5190000元,27次受助、累计659900元;支出善种子8089个,支出善心币69412个,支出善金币19289个,管理钱包支出157500元,管理钱包剩余290775元。该案法院采纳了律师关于从犯的辩护意见,为王某某争取到了有期徒刑二年的轻判结果。后该案入选四川省典型案例库。

  • 13、朱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 检察院指控朱某某参与“3001工程”组织,负责转发公众号宣传。该组织共发展会员2260人,组织培训班38期,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7700万余元。经律师辩护,成功打掉“情节严重”的认定,为朱某某争取到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的轻判结果。

  • 14、贾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 发展会员50余人,获缓刑。

  • 15、李某职务侵占罪案: 检察院指控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800余万元。经律师辩护,对犯罪数额认定提出异议,同时为李某争取到了自首情节的认定,最终法院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七年。

  • 16、张某某职务侵占罪案: 检察院指控张某某等人以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的名义非法侵占集体资产300余万元,一审判处张某某缓刑后,张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 17、郭某某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罪案: 检察院指控郭某某涉嫌伪造各类假印章300余枚,包括国家机关印章230余枚,事业单位印章20余枚,公司、企业印章80余枚及武装部队印章1枚。一审法院对郭某某数罪并罚,判决郭某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郭某某不服,家属遂委托本律师代理上诉。二审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判决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 18、林某买卖国家公文罪: 获缓刑。

  • 19、任某某抢劫罪案: 参与抢劫涉案金额4万余元,获缓刑。

  • 20、张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 获缓刑。

  • 21、徐某交通肇事罪案: 获缓刑。

  • 22、王某诈骗罪案: 涉案金额20余万元,获缓刑。

  • 23、鲁某危险驾驶罪: 血检209,获缓刑。

  • 24、黄某某故意杀人罪案: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业务领域
办公地点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成都市交子金融广场2号楼
028-6155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