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制度是一种预防性的法律制度,对于预防纠纷、解决争议十分重要,特别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及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其意义更显特殊,为推动公证员与律师良性互动,促进业务水平提升,实现优势互补。4月8日下午,致高律师事务所保全和执行事务法律专业委员会特邀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证据保全部部长郝亚、公证员唐怡共同开展公证法律实务探讨分享会。
唐怡公证员从公证的含义出发,指出公证事务和事项的目的及法律意义。介绍了涉外公证、经济类公证和民事公证的各自具体事项,同时还分享了公证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郝亚部长首先介绍了互联网时代下电子证据保全的现状,由于目前互联网电子证据复杂性倍增,而且电子存证的司法认定还存在着诸多争议,公证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郝亚部长不仅从购物保全公证、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文件传递等方面详细讲解了在涉及网络纠纷时网页证据保全的注意事项和必要性;还介绍了传统线下购物、项目工程、不动产纠纷等实际应用场景下该如何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夏志宝律师首先介绍了公证制度的“见证说”和“诉权说”理论渊源和理论争议,其次介绍了申请赋予强制执行力公证债权文书的前提条件和适用范围,即具有给付内容的借贷合同、还款协议等可以申请公证机构出具执行证书,对实务界争议较大的担保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公证机构出具执行证书提出倾向性意见。接着,夏志宝律师就执行证书的申请与受理,执行异议与复议,公证与民事诉讼的转化进行了讲解,最后,夏志宝律师从赋强公证债权文书在民商事案件强制执行中占比较低,提出了加强顶层设计,诉源治理,诉讼分流,构建诚信社会建设等方面表达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此次公证实务分享探讨会语言生动、内容丰富、紧贴实际、针对性强,让与会律师不仅对公证事务和公证事项,证据保全公证,赋强公证债权文书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了解和掌握了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和处理赋强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的技巧,令大家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