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于今天(3月1日)起正式施行。刑修十二修改的内容很多,主要对行贿类犯罪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舞弊犯罪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与民营企业家和民企高管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为帮助民营企业家和高管们有效识别和应对由此带来的刑事法律风险,2月28日,由致高所主办、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从《刑法修正案(十二)》看民营企业经营中的刑事风险防范与应对”专题研讨会在我所成功举行。会议邀请了多位专家学者和具有前公检法工作经历的刑事专业律师做主题分享,逾百名企业家、高管和业界同仁与会,全场干货满满。 林方平 致高所监委会主任 本次研讨会由致高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蒋议律师主持。在蒋议律师简短开场并隆重介绍与会嘉宾后,我所创始合伙人、监委会主任林方平律师代表致高所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辞。林主任首先对各位专家学者、大咖律师和企业界朋友莅临致高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指出了在刑修十二情境下,学习和掌握修法内容和精髓、做好刑事风险防范与应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能为业界和企业家朋友们提供一个共同学习交流的平台。 陈世洪 致高所刑事合规中心副主任 范杰 致高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第一单元实务分享由致高所刑事合规中心副主任陈世洪律师主持。首先发言的范杰律师以《民营企业在刑法修正案(十二)中的挑战——刑事责任与国有企业区别化评价》为主题进行了分享。他重点围绕“平等保护的前提应是权利平等”、“客观上法益侵害性不同要求区别对待”两个观点展开,强调《刑法修正案(十二)》中关于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的相关条款,需经过合理的限缩性解释,否则可能会与刑法中的平等原则相悖,并可能与罪刑均衡原则发生冲突。 赵亮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组秘书长 接着,赵亮律师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二)背景下律师开展企业舞弊案件刑事控告的要点》进行分享。他以大成成都律所办理的刑事案件相关数据、案例为切入点,详细分析了为什么刑事控告业务办理难,并从前经侦警官的视角为大家分享了办理企业舞弊案件的证据组织及控告流程等。 影响刑事控告成功的因素: 1、案件本身的因素 2、控告人的因素 3、办案单位的因素 4、律师的因素
王江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企业反舞弊调查中心专家顾问 其后,王江律师在《从刑修(十二)看企业如何开展反舞弊合规建设》主题分享中,以某集团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层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掏空公司利润案为例,为大家分析了刑修(十二)对民营企业反腐的重要性和及时性,并对企业如何做好反舞弊合规建设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罗中兆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部主任 最后,罗中兆律师以《行贿犯罪刑法规制的变迁及民营企业刑事风险的防范与应对》为主题进行分享。她详细讲述了行贿罪的立法和量刑变化、行贿罪的管辖变化等,强调国家对职务犯罪的打击态度一直保持不变。她还列举了诸如感情投资交易型行贿、吃空饷型或高薪型行贿等多种行贿方式,并对如何进行民营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民营企业如何加强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1、增强法律意识; 2、设立相应的法律审查岗位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3、规范企业管理的法律监督流程; 4、将“风险意识”贯穿于整个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充分认识到“防未病强于治已病”。 杨德君致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委会成员 唐静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与合规专业委员会主任 蒋议 致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在与谈环节,杨德君律师就《刑法修正案(十二)中的董监高》,唐静律师与就《刑事律师如何应对刑法修正案(十二)》,蒋议律师就此前赵亮律师、王江律师分享的民营企业反舞弊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与谈,各自分享了自己的思考和观点。 何显兵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在第二单元的专家法理分享中,首先出场的何显兵教授以《刑法修正案(十二)对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的扩张与应对》为题,从法学专家的视野,为大家解析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贿赂犯罪等条款修正前后的变化,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重大和疑难问题,并进行了专业的探讨和分析。 魏东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魏东教授以《法治时代企业家的刑事风险防范》为主题进行分享,他在分析《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改内容、新增规定、此次修法的国内外背景因素以及相关罪名法理构造的基础上,特别指出了民企刑事风险防范的重点,提出了要筑牢合规底线思维,让大家深受启发。 活动最后,省律协副会长兼刑辩协会会长、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袁志律师受邀对本次研讨会活动进行了总结。他认为此次研讨会的召开非常及时和贴近实际,对会议的高水平成功举办表示祝贺,还与大家分享了自己对《刑法修正案(十二)》的一些学习心得和体会,对各位分享嘉宾的精彩演讲表示了感谢,并期望企业界朋友们能够重视和充分运用嘉宾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依法合规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