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梧州市第三届梧州仲裁委员会换届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经第三届梧州仲裁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梧州仲裁委员会共聘任仲裁员191名。我所郝军律师作为第二届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届满后被续聘为第三届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郝军律师续聘为第三届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郝军律师第二届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书 作为致高所创始合伙人、工会主席,郝军律师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及法人结构治理、股权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清理及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全程法律服务等方面均有丰富的经验和大量典型案例。作为成都、广州、梧州等近20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郝军律师办理的仲裁案件已逾百件。 梧州仲裁委员会简介 梧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是梧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及国务院统一部署组建的民商事仲裁机构。 梧州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通过仲裁的方式依法、公平、公正、高效、和谐地解决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依法确立经济合同和仲裁协议的效力。 梧州仲裁委员会拥有一支在仲裁、审判、经济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道德高尚的退休法官、律师、高级工程师和知名法律人士等组成的仲裁员队伍。 梧州仲裁委员会本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树立现代仲裁理念,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促进仲裁事业发展,灵活、快捷、高效地仲裁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裁决案件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当事人和法律人士的认可和好评,在调解法律纠纷、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梧州”、促进梧州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梧州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作为仲裁委常设机构,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执行委员会决议和日常事务。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仲裁案件的受理、立案、组织开庭、庭审记录、仲裁庭合议记录以及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决定书的质量把关和送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