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 12月 26日最新修订,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相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相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索结果
2021年5月20日,我们通过阿尔法大数据案例检索“案由: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全文:项目”、“全文:建筑”、“年份:最近1年”,得出28个案例查询结果。其中:
1、有15个案例是被告人设立公司(包括建筑公司)并将营业证照、公章、单位结算卡、U盾等一并向外出售牟利,用于洗钱的占大多数。
2、和建筑公司及建筑公司从业人员相关的案例主要有:
(1)有9个案件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2)有5个案件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罪。
(3)有3个案件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
(4)有2个案件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注:其中有6个案件同时涉及二种罪名。
典型案例介绍
我们仅就前述施工领域中建筑公司及建筑公司从业人员“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罪”相关典型案例进行逐一介绍:
(1)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典型案例:(2020)川0113刑初110号
胡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案情简介:被告人胡某在成都市青白江区项目工地外的一处电线杆看到一办证电话,后胡某以200元价格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从他人处购买了一张名为“李某”的居民身份证和一本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交给陈某某使用。
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胡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罪
典型案例;(2021)皖03刑终22号
庞某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案情简介:周某(已判刑)因某某建设集团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县重点工程管理局签订合同中的安全员安某、施工员曹某某、技术负责人张某某、项目经理张某某未到党校工地上班,周某为了做工地材料信息和应对住建局等单位的检查,花费1000元通过被告人庞某某分别为河北某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员工刘某、刘某某、陈某和张某某伪造了四个假居民身份证,陈某顶替安全员安某、刘某某顶替施工员曹某某、刘某顶替技术负责人张某某。
二审判决结果:被告人庞某某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3)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典型案例:(2020)吉0102刑初510号
谷某与徐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案情简介:被告人谷某在吉林省某某建筑工程公司“某某项目”中负责车辆的管理,并为运送土方车辆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后因新增加三台运送土方车辆,2020年7月23日,被告人谷某在长春市某某广告图文店内,让该店负责人徐某利用电脑软件伪造了三张印有长春市南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长春市建筑垃圾处置证,给付徐某每张8元的工本费。
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谷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4)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
典型案例:(2020)皖1503刑初446号
姜某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案情简介:被告人姜某某得知商某需要该项目的审计报告向黄山市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讨要工程款,遂从他人处伪造了“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印章、“黄山市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印章,并将加盖有该两枚伪造印章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2015年燕窝冲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审核报告书”转交给商某。商某将该审核报告书交至黄山市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后被发现系伪造。
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姜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例分析及实操建议
通过对前述案例进行分析,我们得出:
1、该些案件大部分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窝点(如打字复印点等)被公安机关查处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再追查到建筑公司及建筑公司从业人员从而案发。小部分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被识破从而案发。
2、该些案件中多数案件同时涉及几项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情形,部分案件同时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
3、该些案件其犯罪目的包括为逃避施工现场监管、满足招投标条件、建筑公司升级资质做假业绩等。
我们建议建筑公司应加强如下管理:
1、建筑公司升级资质时,如实提供业绩,不要为了满足升级资质需要做假业绩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2、加强招投标管理,特别是分公司等牵头制作招投标文件时,需要仔细核查招投标文件中有无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情形。
3、加强现场管理,杜绝项目现场为逃避监管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