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到一纸胜诉判决却拿不到钱,是商事诉讼中最无奈的结局。
致高律师事务所黄生富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委托人甲公司便深陷此局:一审判决驳回对两有钱被告的诉请,判决自愿承担责任的第三人付款,第三人早已资不抵债,2400万货款面临无法兑现。两有钱被告与第三人联手构建“委托采购”陷阱,似乎已无懈可击。
绝境之下,黄生富、高月维律师并未放弃,通过重构数百页电子证据链、推翻被告证据、精准切割法律关系,成功逆转乾坤。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实现从“执行死局”到“真金白银”的逆袭。

案情回溯:看似正常的生意,实则是精心设计的陷阱
本案的委托人甲公司(原告)系四川一家从事钢材供应链的小微企业,其与省外某供应链公司(乙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向省外某高速公路项目供应价值4500万元的钢材。在履行完供货义务后,甲公司遭遇了2400万元货款拖欠。
这笔看似普通的贸易纠纷背后,却落入了乙公司、建设方(丙公司,省外某交投集团,乙公司的全资股东)以及施工单位(丁公司,本案第三人)共同构织的复杂交易陷阱。
无奈之下,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乙公司、丙公司,要求支付2400万钢材款及违约金。

至暗时刻:一审“名义胜诉”,实则陷入执行死局
一审中,乙公司与丁公司配合上演了一出“金蝉脱壳”:
乙公司主张:丁公司为施工方,曾经就钢材采购招标,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是受丁公司委托采购,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有买卖合同,其只是过账,申请追加丁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丁公司态度:积极配合诉讼,并自认愿意支付2400万元货款。
一审判决结果:一审认定乙公司系受丁公司委托采购,丁公司为实际购买人,判决驳回甲公司对乙公司、丙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第三人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2400万元货款。
执行死局:一审看似“胜诉”,实则是“钱货两空”的完败。经查,丁公司已有100多个执行案件被列入失信限高、无偿还能力。甲公司陷入生死绝境。

破局之战:二审律师的三大逆转策略
针对一审败局,黄生富、高月维律师制定了三大核心反击策略:
1.重建证据链:聊天记录“锁定”真实买方
关键动作:律师团队对数百页微信聊天记录进行了仔细梳理,深挖乙公司联系人李某的每一条信息。发现李某虽然常驻在施工方丁公司的项目部,但始终以乙公司(买方)身份与甲公司对账、确认收货、接收发票,从未提及丁公司。
补强新证据:二审律师在诉讼中获知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发送对账的会计询证函,将该询证函作为新证据提交法庭。
法律定性:用电子证据闭环推翻“一审受托方”认定,证明乙公司是独立买方而非“过账马甲”。
2.精准法律切割:招投标陷阱的釜底抽薪
对方主张:招投标文件证明丁公司是真实交易方。
我方反击:引用《招标投标法》第46条: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丁公司招标公示甲公司为中标侯选人,但甲公司未领取过中标通知书,不是中标人,也未收到签合同通知;《民法典》合同相对性原则:乙公司已独立签约、独立履约(包括但不限于钢材交付验收、数量验收、开票、对账结算、货款支付等),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不可否认。
战果:彻底切断丁公司“实际买方”的关联性。
3.刺破公司面纱:追究股东连带责任
决胜关键:乙公司与其唯一股东丙公司之间财产是否混同,丙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我方战术:联合审计专家彻查乙公司年报;揪出致命漏洞:年度审计报告不能证明股东与公司财产独立,应当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逆转成果:“一箭三雕”的胜诉判决
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致高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乙公司、丁公司(因丁公司未上诉且在一审自愿承担)共同向甲方支付2400万货款及违约金,丙公司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律师手记:复杂交易的三大避险铁律
司法实践中,胜诉判决≠真金白银, 在复杂交易中,锁定“有钱赔”的人,比证明“谁该赔”更重要!
致高律师团队结合本案,为企业总结出以下风控建议:
1. 证据为王。微信记录、对账单、签收函即“未来呈堂证供”,本案逆转核心在于聊天记录的细节挖掘。
2. 穿透合同表象。即便在“甲指供应”模式中,也需坚持独立签约+严格履约,避免主体混同。
3. 狙击一人公司。交易前核查股东财产独立性,必要时运用《公司法》第23条刺破公司面纱。

结语
本案不仅实现了2400万债权的绝地突围,更是法律专业价值的实战演绎。当企业深陷困局,律师的核心价值体现为:在混同中剥离真相,在败局中重构逻辑,在复杂中锁定生机。
致高律师事务所黄生富律师团队,专注为企业提供“逆转型”法律解决方案。让正义不仅被看见,更被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