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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6: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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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制度“大变局”:封顶才能卖、房贷延至40年、项目资金全程封闭…致高李玉兰律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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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8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同步发布《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两份文件同日落地,从销售端到金融端同步重构,被业内称为1994年商品房预售制度确立以来最深刻的一次变革。

本期,致高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李玉兰律师,将结合新规条文与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实践,解读这场大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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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门槛抬升:从"出地面""封顶",资金逻辑被重写


新规明确,商品住房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此前各地差异较大,宽松城市要求出地面一层即可取证,最严也仅要求建至主体二分之一。从出地面封顶,对应大半年工程量和数亿资金的沉淀周期。

更关键的是资金全封闭监管: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全部购房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直至竣工验收、配套具备交付条件后方可解除。购房者每一分钱都与工程进度绑定,开发商挪用预售资金的空间被实质性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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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房销售成方向:"所见即所得"从试点变为常态


新规规定,新出让土地项目及已出让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现房销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鼓励现房销售。这标志着现房销售从零星试点转向制度性方向。

配套推行定金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可签定金合同收少量定金,定金同样纳入监管;并推行交房即交证。核心指向明确:将交付风险从购房人端转移至开发端,从根本上防范烂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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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重构:主办银行制与40年房贷的双重变革


开发端,确立主办银行制——单个项目对应一家主办银行,对资金封闭管理。开发贷款、自有资金、销售回款全部纳入主办银行账户,贷款结清前不得变更。这直击过去甲项目贷款挪用于乙项目的顽疾,精准狙击资金的高周转率带来的高杠杆风险。银行从看企业转向看项目。开发贷款期限相应延长:预售项目最长5年,现房项目最长7年。

消费端,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30年延至40年,金额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更重要的是放款时点:现房销售备案后发放,预售项目竣工备案后才发放——购房人真正实现能拿房,才还贷,结束类似恒大带给购房人钱房两亏的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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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业与城市发展的深远影响


新规使得房企的高周转模式根基被动摇,回款节点大幅延后,前期自有资金需求和融资成本显著上升。资金薄弱的中小房企将加速出清,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人口规模不大的中型城市因去库存化周期长、资金沉淀风险大,就很可能被大型房企系统性放弃,具备人口虹吸效应的大城市与中型城市之间的分化会进一步加剧。

李玉兰律师认为,此次改革是房地产行业风险分配机制的系统性重构——将原本由购房人承担的交付风险、资金挪用风险,逐步归还至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房企应尽快调整融资结构与开发节奏,重视项目公司治理与资金合规;购房人在享受制度红利的同时,仍应仔细审查合同中的资金监管条款、交付标准与违约责任,善用法律工具维护权益。

期房时代落幕之处,正是确定性时代开启之时。对每个普通家庭而言,这场变革最终留下的,是一份不用再赌交付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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