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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2: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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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孩为何被带上法庭?致高徐可欣律师手记:他们声嘶力竭,只为证明“我不该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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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岁,本该被世界稳稳接住的年纪,却在父母的离婚案中,成了唯一的“遗留问题”。

他们谈财产、谈未来、谈各自不易,唯独没问她:你想被谁爱?

本期“致高律师手记”,徐可欣律师写下这一发生在法庭上的“遗弃声明”。在那里,法律仍在,人性却一度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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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这个原本十分简单的离婚案件开庭之前,我都一直相信,父母之爱子,即便不是浓烈而炽热,至少有责任和不舍,又或者有些时候他们选择放弃,也不过是迫于现实,无力承受罢了。

而现在才明白,很多悲哀,是远远突破了我的道德限制和想象力的。

案件本身有多简单呢?

原告要求离婚,被告无异议;原告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仅有存款)的一半,被告无异议。

唯一有异议的,是原告要求婚生女的抚养权归被告所有,被告反对,要求婚生女的抚养权归原告所有。

为了明确(或许用推卸更加合适)抚养权的归属,他们把12岁的女儿带到了法庭上,要求女儿出庭,选择由哪一方来抚养。

原告:你是你妈妈十月怀胎生的,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跟你比跟我更亲,而且爸爸工作忙,根本没空照顾你,你跟法官说,你要选妈妈,快说!

被告:你选爸爸吧,妈妈养不起你,妈妈自己都不知道未来的日子要怎么过,你要是跟了我,我们只能一起饿死了,快跟法官说你要选爸爸!

………………(争吵喋喋不休)

那个满脸泪花不断啜泣的女孩站在她声嘶力竭的父母中间,无力地垂着头,像一件被急于脱手的物品。

空气里充满关于时间、金钱、未来再婚负担的计算,每一个音节都精确地避开责任情感

终于,法官受够了他们的争吵,要求他们安静,由女孩儿来表达她自己的想法。

小朋友,跟阿姨说,你想跟爸爸生活还是想跟妈妈生活?法官问的很小声,生怕吓到小女孩儿。

……我不知道,但是……我觉得我可以吃很少,我也可以不读书……我不会花很多钱的,等我十六岁,我就去打工……去挣钱……挣的钱都给你们……爸爸妈妈,你们能不能别不要我……”

她低着头,一边抽泣,一边艰难地吐出了这句话。她的声音很小很轻,但每个字都像烧红的针,扎进在场每个人的沉默里。

法庭忽然安静了很久。法官突然出声宣布休庭,她的声音有些异样,我知道,那是眼泪落入喉间导致的哽咽。

她,我,还有对方律师,我们这些惯于在言辞交锋中保持客观、冷静、镇定的人,那一刻都选择了相同的动作:别开视线,低头假装整理毫无问题的文件,哽咽着,也沉默着。

一种巨大的、名为心痛悲哀的静默,笼罩了这个本该冷静克制、客观裁决的空间。

我看着那个女孩。她已坐回旁听席的角落,把自己缩得很小很小,目光垂落在膝盖上,仿佛刚才那段用整个未来作为筹码的恳求,已耗尽她所有的力气和勇气。

而她的父母,分别坐在原被席上,继续声嘶力竭、毫不相让,控诉着对方的无情无义。

直到我们走出法庭,各自分开,他们依然坚持着最初的观点,没有一个人被女儿的那句恳求打动。

之后,法槌会再次落下,判决或许会基于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给某一方直接抚养,也或许会基于双方就抚养权事宜不能达成一致,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

法律终有结果,他们终有归宿。爱到尽头,婚姻破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错。

可是,这个女孩儿呢?这个身体健康、无病无难、听话懂事的女孩儿,她何错之有呢?她是他们曾共同期待、并成功养育了十一年的爱情结晶。然而此刻,却成了双方急于销毁的负资产,成了父母的新生活里那个需要被重新安排的部分。

当生育的决定如此轻易,而抚养的责任却如此沉重;当父母之爱的前提从只因为你是我的孩子变成了只要你别成为我的负担

我们该如何向那个站在法庭上听着父母是如何努力地尝试抛弃她的孩子解释,这一切究竟是从哪里开始出错的?

我们捍卫的法则,与人性深处应有的微光,究竟在哪一个刻度上,才能真正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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